贵州省洪鑫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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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检测报告
HXJC[2017]第490号
项目名称: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
报告日期: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贵州省洪鑫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说 明
1、报告表未加盖检测专用章(骑缝章)、计量认证CMA章无效;
2、报告表无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签发人员签字无效;
3、对于委托方送样检测的,仅对样品检测数据负责;
4、未经本检测机构批准,不得复制检测报告(完整复制除外)。 复制报告必须加盖检测专用章,否则无效;
5、涂改、部分提供或部分复制检测报告表无效;
6、如对报告表有疑问、异议,请于收到报告表之日起15日内可向本检测机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15日内未提出异议者,即视为接受本检测报告。
7、本报告表未经本检测机构同意,不得做商业广告、宣传等使用。
项目名称: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
检测单位:贵州省洪鑫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 江
技术负责:曹环礼
项目负责:
报告编制:
校 核:
审 核:
签 发:
采样人员:陈金飞、周国龙
分析测定:陈金飞、李晓、赵远秀
贵州省洪鑫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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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一、前言
受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省洪鑫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工作。于2017年9月14日进行现场勘察,布设监测点位,确定监测因子,拟定监测方案;于2017年9月21-22日两天对该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并即时进行化验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1、 国家环保总局[2001]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3、《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贵州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8月。
4、义龙实验区环境保护局区环复【2016】42号(关于对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6年8月24日。
5、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委托书。
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位于义龙实验区顶效开发区,项目总投资8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总投资1.35%;年回收加工废旧金属60万吨。项目占地面积13784平方米。其中:生产加工区占地6000平方米(一车间2333平方米、二车间2000平方米、三车间1667平方米),固体堆放车间10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1948.264平方米,废铁回收堆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平方米,货车停车位16个。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在厂内食宿。
(二) 生产工艺简介
图1 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
项目工艺流程简介:
废金属由运输车辆运至厂内,首先停放至指定停车场,等待生产办公室的调度。原料进行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将被禁止进入生产车间。检验合格后的原料运输车辆至各生产车间内进行卸料。运输废钢铁的车驶入生产车间内,在指定的卸料区域停车卸料。废钢铁从运输车辆上通过电磁铁吸盘行车进行吸附卸料。废钢铁通过电磁铁吸盘从车辆上分类卸下,并对废钢铁料中夹杂的有色金属及其他物质进行分离。废钢铁料在生产车间内分类进行堆放,夹杂的有色金属及其他物质则被车辆运至相应的存储地。尺寸中等的废钢铁件由液压剪切机进行剪切破碎,尺寸较大的废钢铁件则由人工进行氧气乙炔切割。经过切割或剪切后的废钢铁,再由液压打包机进行压缩打包,得到尺寸为50*50cm的方形炉料。炉料在车间指定区域堆放,然后出售给黔西南聚鑫工贸总公司。
(三)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营运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项目职工宿舍及食堂租用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的宿舍楼及食堂,原有排水系统配备齐全。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流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生产环节用水;生活污水中较简单的部分(洗衣、洗浴、洗菜等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生产环节用水;如厕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委托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包含:沉淀池一座(10m³)、隔油池一座(1m³)及化粪池一座(70 m³)。
(2)废气
项目租用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食堂,食堂油烟废气依托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油烟废处理系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1.5m处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中需对于超过液压剪范围的原料进行人工氧气乙炔剪切,剪切过程会产生烟尘,厂房较为开阔,厂房内安装通风机加强通风,空气扩散条件好,减小切割烟尘对环境影响。汽车运输扬尘主要是沿途超载抛洒及道路行驶引起的二次扬尘,限制汽车超载,保持场地、路面清洁并及时对路面洒水抑尘。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金属装卸、液压剪、液压打包机、氧气乙炔切割、运输车辆等产生噪声。设备选择低噪音设备、安装隔声箱,排风口加装消声器等隔声措施;对使用的生产设备采取适当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产噪设备远离敏感目标;禁止午间(12:00-14:00)-(20:00-06:00)作业,加强厂区周边加强绿化。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非金属废旧物资及危险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回收金属过程中夹杂的有色金属主要为铜和铝,产集中收集至废旧有色金属堆放车间,随后统一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项目回收金属过程中夹杂的非金属废旧物资主要为木屑、塑料及土石等,塑料及塑料袋等暂存到非金属废旧物资堆放车间,随后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处理;废渣(木屑及土石等)可作为一般垃圾,集中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在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液压油及废机油,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用原来的机油桶及液压油桶分别收集后暂置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项目环保设施及现场采样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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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 | 风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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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车 | 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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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P采样 | 噪声监测 |
四、环评批复意见
义试验区环境保护局区环复【2016】42号(关于对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见附件)。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1。
表1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 )
类别 | 标准值 | |
昼间 | 夜间 | |
2类 | 60 | 50 |
六、验收监测内容及分析方法
(1)监测点位:在厂周界设置3个监测点G1、G2、G3。
(2)监测项目:TSP。
(3)采样频次:连续采样2天,每天采样3次,每次采样60分钟。
2、厂界噪声
(1)测量点位:厂界外1米处,东、南、西、北4个点。
(2)测量指标:厂界噪声。
(3)测量频次:连续测量两天,每天昼、夜间各测量一次。
(二)分析方法
表3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检出限 |
TSP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1995 | 0.001mg/m3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一)生产工况
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年回收加工废旧金属60万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2017年9月21~22日验收期间运营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日产量为1600吨,生产负荷为80%。
(二)质量保证
(1)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采样人员必须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分析法均用国家标准或国家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所有监测仪器、量具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表4厂界噪声测量结果
编号 | 监测点位 | 测量日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 | ||||
9月21日 | 9月22日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N1 | 厂界东 | 46.9 | 43.9 | 53.4 | 44.6 | 60 | 50 |
N2 | 厂界南 | 49.2 | 44.0 | 48.1 | 45.3 | ||
N3 | 厂界西 | 52.4 | 45.3 | 46.2 | 44.7 | ||
N4 | 厂界北 | 53.2 | 43.0 | 51.0 | 47.7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
表5 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
采样 点位 | 采样 时间 | 采样 时段 | TSP (mg/m3) |
最高浓度值 (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二值 (mg/m3) |
项目东南(G1)
| 9月21日 | 11:00 | 0.234 | 0.489 | 1.0 |
13:00 | 0.489 | ||||
15:00 | 0.250 | ||||
9月22日 | 11:00 | 0.229 | |||
13:00 | 0.255 | ||||
15:00 | 0.167 | ||||
项目西南 (G2)
| 9月21日 | 11:00 | 0.468 | 0.681 | |
13:00 | 0.479 | ||||
15:00 | 0.191 | ||||
9月22日 | 11:00 | 0.255 | |||
13:00 | 0.213 | ||||
15:00 | 0.681 | ||||
项目北 (G3)
| 9月21日 | 11:00 | 0.745 | 0.745 | |
13:00 | 0.562 | ||||
15:00 | 0.333 | ||||
9月22日 | 11:00 | 0.354 | |||
13:00 | 0.128 | ||||
15:00 | 0.229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落实情况结果见表6。
表6 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落实情况
污染物项目 | 排放源 | 防治措施 | 落实情况 |
废气、粉尘 | 食堂、生产剪切、运输 | 食堂油烟废气依托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油烟废处理系统处理,剪切过程会产生烟尘,厂房较为开阔,厂房内安装通风机加强通风,空气扩散条件好,减小切割烟尘对环境影响。汽车运输扬尘主要是沿途超载抛洒及道路行驶引起的二次扬尘,限制汽车超载,保持场地、路面清洁并及时对路面洒水抑尘。 | 食堂安装油烟油烟处理器、车间安装风机,配备洒水车一辆。 |
生活污水 | 食堂、宿舍 | 项目职工宿舍及食堂租用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的宿舍楼及食堂,原有排水系统配备齐全。生活污水中较简单的部分(洗衣、洗浴、洗菜等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生产环节用水;如厕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委托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已落实 |
固体废弃物 | 生产打包 | 项目回收金属过程中夹杂的有色金属主要为铜和铝,产集中收集至废旧有色金属堆放车间,随后统一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 已落实 |
生活垃圾、非金属 | 非金属、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
废油 | 收集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公司处理 | 危废暂存间已建,废油处理合同已签 | |
噪声 | 卸载、加工过程 | 设备选择低噪音设备、安装隔声箱,排风口加装消声器等隔声措施;对使用的生产设备采取适当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产噪设备远离敏感目标;禁止白天(12:00-14:00)-夜晚(20:00-06:00)作业,加强厂区周边加强绿化。 | 项目废旧金属卸载、加工在半封闭厂房内进行,降噪设施基本落实落实 |
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基本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要求:
1、对生产无组织粉尘,厂房内安装了通风机加强通风,并配有洒水车一辆及时对路面洒水抑尘。
2、对生产噪声,项目选择低噪音设备、安装隔声箱,排风口加装消声器等隔声措施;对使用的生产设备采取适当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
3、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2017年9月21~22日验收期间运营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日产量为1600吨,生产负荷为80%。
1、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厂界东南G1最高浓度0.489mg/m³、厂界西南G2 最高浓度0.681 mg/m³、厂界北G3 最高浓度0.745mg/m³,各点无组织排放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厂界噪声:
厂界东、南、西、北噪声昼间为46.9~53.4[dB(A)],夜间为43.0~45.3[dB(A)],各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3、废水
项目职工宿舍及食堂租用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的宿舍楼及食堂,原有排水系统配备齐全。生活污水中较简单的部分(洗衣、洗浴、洗菜等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生产环节用水;如厕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委托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回收金属过程中夹杂的有色金属主要为铜和铝,产集中收集至废旧有色金属堆放车间,随后统一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非金属废旧物资暂存到非金属废旧物资堆放车间,随后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处理;废渣(木屑及土石等)可作为一般垃圾,集中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经油桶分别收集后暂置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建议
1、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做到环保制度上墙。
2、加强对项目噪声、扬尘的控制,加大项目绿化建设。
附图:
1、监测布点图(简图)。
附件:
1、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区环复【2016】42号(关于对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3、黔西南州金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监测布点图
报告结束